首页
律师介绍
刑事案例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证据
罪罚轻重
刑事文书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法律文集
刑事案例
经济犯罪资讯
刑事证据
罪罚轻重
刑事文书
刑事动态
取保候审
自首知识
管辖知识
犯罪状态
经济犯罪案例
刑事审判
刑辩指南
律师案例
法律文集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管辖知识
全国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3日
来源: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怎么认定的 基层法院所有行政案件均异地管辖
2.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有哪些?医疗事故罪管辖机关是哪个?
3.最新级别管辖异议时间 知识产权管辖是哪一级法院
4.移送管辖是指什么?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5.关于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211652275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