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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量刑过重,二审可能改判吗 伪造政府公章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Tags: 一审量刑过重 ,二审可能改判吗 ,伪造政府公章怎么处罚  

  刘荣广律师,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量刑过重,二审可能改判吗

一、一审量刑过重,二审可能改判吗

一审量刑过重,二审可能改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二、维持原判是一审生效还是二审生效

维持原判是一审生效。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伪造政府公章怎么处罚

一、伪造政府公章怎么处罚

伪造政府公章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伪造政府公章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处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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