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留宿男孩家中盗窃15万财物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1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北京某高校女大学生。2013年10月31日凌晨,陈某某与朋友刘某在朝阳区工体某酒吧遇到被害人王某。在王某的邀请下,陈某某和刘某随王某及其朋友去吃了宵夜并随王某到其家中后,醉酒的王某在卧室内入睡,陈某某在盗窃王某的手机、平板电脑、手表、戒指、现金等物品后迅速离去。2013年11月1日,后悔的陈某某主动联系被害人并将部分赃物退归王某,后陈某某投案自首。

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金额高达156500元,已属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示:1、交友应当谨慎,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应具有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保护好自身安全。

2、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做一名有理想、有抱负的守法青年。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