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北京某高校女大学生。
被告人陈某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金额高达156500元,已属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示:1、交友应当谨慎,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应具有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保护好自身安全。
2、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做一名有理想、有抱负的守法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