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人事局官员办户口诈骗
2009年,在海淀医院看病的傅某某认识了杜某,同年10月,傅某某得知杜某想为妻子办理北京户口,遂谎称自己为北京市人事局人事处二处的处长,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间,以帮助杜某妻子办理北京户口为由,先后骗取杜某一家共计17万元及价值2440元的香烟九条。其中,傅某某于2010年9月11日让张某某冒充其在人事局的徒弟,向杜某索要5000元好处费,得到玉溪香烟一条以及现金200元,共计人民币6000元。2010年11月3日,傅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协助抓获了张某某。现赃款未起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诈骗罪如何量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傅某某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务,其中被告人傅某某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某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傅某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且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傅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