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少女为堕胎金盗窃舍友钱财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7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打工少女未婚先孕遭抛弃为堕胎盗窃

十四岁就来北京密云打工的未成人芬某,与打工仔赵某相恋并同居,后有了身孕,赵某得知后将钱全部带走并逃回老家。为筹措堕胎费用,芬某盗窃了职工宿舍内多名舍友的现金、相机等物拿去变卖,赃款赃物总价值人民币4000多元。后芬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盗窃罪如何量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芬某无视国法,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芬某犯罪时未满成年,是在无奈之下偷盗财物,主观恶性不深,且事后主动悔过,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将赃款退还,故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芬某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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