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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警方在法院审结前宣布一起涉黑案件罪犯的刑期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内容提要】 公安是做饭的,检察院是送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律师是要饭的。在美国,律师是质量监督员,是检察监督做饭、送饭、吃饭的。但是在中国,律师只能做要饭滴,要饭就要饭吧,还要随手拿着打狗棍,否则还要被恶狗咬上一口。“想做律师去美国,想当警察来中国。”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援引湖南一家新闻媒体的新闻报导:湖南省张家界市一起涉黑涉恶团伙被抓获后,警方在法院审判结果还没有宣告的情况下,自己便单方面宣布。2014年9月10号,本案在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黑社会头子,主犯唐建勇被判有期徒刑19年,并表示消息来自公安部门。不过,消息随后却被慈利县法院否认。法院的外宣人员明确表示,案件还没有审结,他们也不知道“19年”之说来自哪里。

周永康十年警方暴涨,不可一世。但是如此“越俎代庖”还没有到如此明目张胆的地步。该事件到底是消息提前泄露还是公安部门干预审判,事实还有待查清。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是对法治的背离甚至是践踏。就算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也需要审判公正独立进行。程序正义,是避免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法治中国需极力维护的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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