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伙同采购员从香港走私纪念币 逃税77万余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北京一家投资公司的总经理李文和采购员王燕(均为化名),为了给公司降低销售成本,先是在黑市将370万人民币换成港币,后到香港采购了大量金属纪念币和铂金吊坠,在首都机场偷带入境时被海关查获,偷逃应缴税款共77万余元。昨天上午,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该公司和两人在四中院受审。

  领取370万元黑市兑换成港币李文今年36岁,王燕39岁,两人都是北京人,分别是北京一家投资公司的总经理和采购员。

  根据检方指控,2013年12月,为了给单位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经预谋,李文从财务处领取370万现金,并在黑市兑换成港币后交给王燕,后者携带港币来到香港,采购金属纪念币及铂金吊坠。2014年1月12日,当王燕从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被北京海关人员查获,海关人员从其行李中查出2014中国甲午(马)年纪念金币1061枚、纪念银币1295枚及金属吊坠100个。经鉴定,上述纪念币均为真币,吊坠为银外圈、铂金芯,偷逃应缴税款共77万余元。

  昨天上午,该案在四中院开庭。除了这两人外,该公司一名股东作为单位诉讼代表人出庭。该股东称,公司是在2005年成立的,主要经营金银币销售和采购。这位股东对起诉书没有意见,两名被告也表示认罪。

  采购员被查时谎称是生日礼物

  根据两名被告的说法,2013年年底,香港有家公司出售纪念币,经销商询问被告的投资公司有没有需求,经过谈判,最后的价格为470万港币。李文承认,当时公司经营情况不太好,从香港进货价格低,为了提高公司利润,她同意了采购员的提议。王燕则称,因为自己的奖金是根据公司一年的销售情况来定的,想借此提高业绩,年底也能多分点钱。

  李文支取了370万人民币后,从雅宝路的黑市兑换了470万港币交给王燕,并安排其从深圳转机到香港,就是为了能省税。

  在法庭上,王燕声称,她从香港直飞北京,没意识到要交税,也不知道要走海关申报通道。在被海关查获后,她给李总打电话,对方安慰她说没事,说有可能只罚点钱。王燕当时刚过完生日,就和海关说是别人送的金币,还找人出具了假的货款证明,想少罚点钱。“后来意识到没那么简单,就自首了”,王燕哽咽着说。

  四分检公诉人员认为,被告公司在进口货物过程中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该单位的刑事责任,王燕与李文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均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希望法庭给自己一次从轻发落的机会,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介绍

  据了解,金银纪念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中国金币总公司统一在境内外限量发行。

  根据相关规定,海外版的纪念币只有通过办理进口货物通关手续才可以回流到国内市场。由于境外市场的需求量不如国内,纪念币的价格存在内外差价。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便从境外收购金银纪念币走私进境,从而获得高额利润。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