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10月8日电(通讯员 樊军龙 贾飞)安徽涡阳县一名年逾花甲的农民购买大量雷管、炸药等物用于炸山采石,并将未用完的爆炸物存放在家中。日前,经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郭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名成立,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现年66岁的郭某系涡阳县石弓镇农民,2004年前后,郭某从原涡阳县石弓镇大理石厂炸药库购买一批雷管、炸药、导火索等爆炸物,用于自己在石弓山上采石,后石弓山封山不准随便采石,被告人郭某便将未用完的雷管208枚、炸药0.89千克、导火索65厘米存放在自己家中。
今年7月27日,郭某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被依法批捕。9月底,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