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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穆雅斓发微博澄清“未涉黄” 卖淫嫖娼的法律惩处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4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网红穆雅斓发微博澄清“未涉黄”

12月23日,北京警方接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保利、蓝黛、丽海名媛等3家涉黄俱乐部,查获嫌疑人数百名。网上曝出一份扫黄落网人员的名单,包括不少知名网红,还有知名投资人和企业高管,令人咋舌。近日,一篇“传北京扫黄,某著名投资人被抓,被投创业者捞人”的文章在网上热传,有人传出那个满大街都知道的网红是穆雅斓,穆雅斓回应北京扫黄被抓传闻表示“嗯有人愿意包养我吗这样…我就可以少奋斗一辈子了[太开心][太开心]”。

卖淫嫖娼的法律惩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管此次涉黄风波中的网红是谁,其行为都是违法的,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与此同时也要告诫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黄赌毒,遵守法律,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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