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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跑名将盖伊之女惨遭射杀 我国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4月8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短跑名将盖伊之女惨遭射杀

北京时间10月17日消息,据雅虎体育报道,美国短跑名将泰森-盖伊的女儿崔妮绨-盖伊在当地时间周日早晨遭枪击身亡,年仅15岁,地点发生在肯塔基州的列克星敦。国肯塔基州费耶特县当地验尸官在一份报告中指出,盖伊的女儿特里妮缇死于肯塔基州的医疗中心,而这一消息也得到了盖伊经纪人的证实。当地警方是在当地时间凌晨四点赶往肯达基州的校园附近餐馆的停车场,有目击者称在停车场两辆车之间内听到了枪声,警察在其中一辆车辆内找到两个人并进行问话。警方在声明中并没有提到特里妮缇的名字,只提到其中一个被枪击的少年被带到医院,但最终不治身亡。目前警方称他们仍在寻找停车场内的第二辆车,将继续调查特里妮缇被枪杀一事。

我国关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规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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