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说,主犯吕越英原系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会计、财务组班组长,其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以“单位支付工程款、购买汽车”等理由,指使其她四人或将门票款直接交付于她,或采取多领门票少开出库单的办法倒卖门票。同时,还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方式私分公款。通过以上方式,几名“女贪”在短短4年多的时间里截留、套取门票收入1070多万元,成为近年来鲜见的一起“女贪窝案”。
用胆大包天、肆无忌惮来描述这五名“女贪”的腐败行为一点也不过份。笔者不知道,小小的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一天能卖出多少门票,而靠门票收入来维持正常运转的单位,四年间有一千多万的收入被私分进了个人口袋,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巨大资金窟窿为啥就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警惕?这种管理上的麻木,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不难看出,制度上的作秀是导致“女贪”疯狂致极的主要因素。一名会计竟能长期指使别人虚开支出凭证、倒卖门票,她们作案的手段并不高明,甚至说十分笨拙。何况,千多万的资金流向不明无人过问,“女贪”相安无事达四年之久,这就突显了各种财务管理制度及监督完全形同虚设。在制度疲软的状况下,腐败行为趁虚而生这已成了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
同时,嘉峪关市文化局原副局长兼关城文物管理所所长杜思平自身的不清不白,也是“女贪”疯狂致极的另一重要原因。杜思平身为单位领导,不但没有从严把好财务管理关,反而授意吕截留门票款和部分非经营性收入设立单位账外“小金库”私分。正是自身的肮脏,杜对吕等人的行为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直接助长了“女贪”们的疯狂行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他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用马克思的这段话来剖析“女贪”们的疯狂可谓恰如其份。只是美梦一场,到头鸡飞蛋打,悔之晚矣!
不义之财不可要,非份之念不可存。为人还是厚道、本份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