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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捡来的存折骗取钱财获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5年9月9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家住广西德保县城关镇的赵某攀,在路上捡到一本存折,于是顿生“妙计”,以捡来的存折作为抵押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触犯了刑律。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涉嫌诈骗罪判处赵某攀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2年3月21日凌晨2时许,赵某攀窜到田东县平马镇人民路光荣巷59号的一间宾馆里,称自己中了六合彩特码1000元,奖金得40000元,现急需转账给庄家,但现在是半夜,自己有存折却没办法领钱为由,用捡来的存折冒充自己的存折为抵押的方法骗走了宾馆老板黄某富5000元人民币。

  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攀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赵某攀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赵某攀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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