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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熟人四万余元 女赌徒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6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赌博是五毒之首,万恶之源。赌徒往往欲罢不能,都有"输了还想把输掉的赢回来"的心理,使得一些人走上了违法犯罪之路。近日,田东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美燕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责令被告人林美燕退赔被害人韦某23860元、退赔被害人黄某23660元。

  被告人林美燕曾因犯诈骗罪,于1999年9月17日被田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出狱后的她嫁作他人妇,在田东县城做起了小生意,本想好好过日子的她生意却失败了。生意失败后林美燕整天无所事事,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赌博一再输钱的她不但没有清醒,反而想骗点钱去把输掉的钱赢回来。2011年10月至12月份期间,在聊天中得知邻居韦某夫妇的女儿毕业却没有找到工作后,林美燕便谎称其有一个侄女在百色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当领导,以能帮被害人韦某的女儿介绍工作及要房子为由,多次诈骗被害人韦某现金共计人民币23860元。2011年12月27至31日,被告人林美燕用同样的诈骗方式,以能帮被害人黄某的女儿介绍工作及要房子为由,诈骗被害人黄某共计人民币236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美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林美燕庭上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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