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诈骗朋友200多万投资款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4年9月15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自称认识“操盘手”,可以帮忙炒股取得高额回报,一名女子用这样的谎言骗取了朋友信任,被控诈骗朋友200多万元股票投资款后,用骗来的钱为自己添置房产、名车,甚至还拿去豪赌。昨日记者获悉,日前,金牛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丽(化名)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王丽今年31岁,大学文化。2005年底,被害人刘林(化名)通过她的姐姐认识了王丽。2006年,刘林无意中提到,有一些资金想拿去投资,王丽得知后,劝她把钱拿出来挣点收入。没过几天,王丽就对刘林谎称,她有个同学在炒股,而且是一名操盘手,自己曾拿了很多钱给对方帮忙炒股,赚了不少,在股市低迷时都没有赔,如果把钱拿给她的同学帮忙炒股,很稳当,会有高额回报。就这样,王丽很快骗取了刘林及其家人的信任。

  2007年初,刘林和她的母亲找到王丽,表示愿意出资让她的同学帮助炒股。随后,自2007年2月至2007年11月,刘林的母亲通过付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共提供了170万元给王丽找人炒股。此后,刘林曾多次向王丽询问炒股的情况,王丽都以“正在操作,回报很好”为借口推脱。实际上,王丽根本没有操盘手同学,更没有拿这些钱去炒股,而是将这些钱用于自己的花费及赌博。她先后花了6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红色马自达3型轿车和支付在我市一小区内购买的一套160多平方米住房的按揭首付款。

  为进一步对刘林等人进行诈骗,2008年初,王丽还假意与刘林等人结算了2007年炒股的85万元左右的利润。见有利润到手,刘林等人更加相信王丽,随后王丽又骗得所谓追加的“投资款”30万元。除此之外,王丽于2008年初,用同样的方式,还骗得被害人赵某30万元,将这些赃款用于赌博。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王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涉嫌诈骗犯罪。目前,王丽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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