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沉迷博彩私自挪用公款十余万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7日 来源: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ynkmxbls.com/
 一公司业务员将收回的货款不及时上交,反而用于个人购买彩票。案发后,积极退赃的徐临也未逃脱法律的制裁。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月30日,该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徐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现年24岁的徐临是临沂市区红润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红润公司”)的业务员。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间,徐临利用担任红润公司业务员的便利,将从山东沂水县某手机大卖场等处分12次收回的共计13.7万元货款不上交,竟然自己用来购买彩票,后因无力偿还而藏匿。

  2007年6月28日,经被害单位法人蒋某报案,兰山警方将藏匿在市区某移动营业厅的徐临抓获,并于当日将其依法刑事拘留。案发后,徐临向原所在单位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徐临在庭审中能坦白认罪,且将赃款已全部退还给被害单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刑事辩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