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4岁的徐临是临沂市区红润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红润公司”)的业务员。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间,徐临利用担任红润公司业务员的便利,将从山东沂水县某手机大卖场等处分12次收回的共计13.7万元货款不上交,竟然自己用来购买彩票,后因无力偿还而藏匿。
2007年6月28日,经被害单位法人蒋某报案,兰山警方将藏匿在市区某移动营业厅的徐临抓获,并于当日将其依法刑事拘留。案发后,徐临向原所在单位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徐临在庭审中能坦白认罪,且将赃款已全部退还给被害单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